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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黄策划,价值几何?关于朱朝辉飞黄的幕后新闻

  2月3日光明日报

   1999年6月20日11时50分,朱朝辉驾本田摩托车,成功地飞越了黄河壶口瀑布。

  在100多家新闻媒体的轰炸之下,他的名字家喻户晓。可是谁让这个“山里娃”成了飞越黄河的勇士?为什么创造这一辉煌壮举的策划者一直被深埋幕后?

  当飞黄的农村小伙子成为巨星耀眼升起,飞黄的策划者们究竟又获得了什么?

一、谁能解决飞越黄河的最大难题

  1994年4月15日,国家体委同意承办摩托车飞越黄河活动。到了第二年,因没能筹齐资金,计划成为空文。

  1997年,柯受良驾驶汽车飞越黄河壶口瀑布,激起了一位年轻农民内心的激情,他就是朱朝辉。朱朝辉暗下决心:“我也要飞!”

  可家里实在太穷了。父亲以“高利贷”借了两万元钱,给一心想飞黄的朱朝辉买了辆二手摩托。

  看着“山里娃”骑着摩托车在黄河滩上龙腾虎跃,吉县的当家人认为,可以进行自己的飞黄了。

  因为谁都明白,飞黄成功,当地爆出了新闻,地方知名度就要提升,无形资产可以增加,据说招商引资的吸引力也就加大,更何况还有其他一些普通老百姓难以明白的政治影响……

  这一年,朱朝辉欲买飞黄专用的本田250摩托车却因为差3万元而搁浅。因为这种日产摩托车要价达8万元人民币。而搭跑道所需的大批钢材、木材、水泥等,至少需用资金约80万元人民币……

  一个穷字,难住了吉县大大小小的头儿。

二、飞黄策划如何出台

  这时,山西省农业科学院一位名叫张继忠的国际金融硕士,来到了吉县。

  一年前,为了发展山西农业的高科技产业,他创办了山西省农科院名优产品科技开发中心。因与一位名叫吉山的策划人志同道合,想与吉县联合开发地处黄河壶口附近的荒山荒坡,他们来到了吉县。

  他们的设想是,抓住机遇,在荒山荒坡开发种植5万亩国际市场上抢手的经济树种棗银杏树,使银杏成为山西省继苹果、红枣之后的又一大产业。

  1999年元月中旬为了得到吉县方面对壶口开发银杏项目的支持,张继忠在太原宴请吉县县委领导人。三杯汾酒下肚,县委领导人道出他现在最感兴趣的不是银杏开发,而是从什么地方能拉到赞助资金,帮助朱朝辉骑摩托车飞越黄河。

  “黄河壶口生态开发与朱朝辉飞黄并不矛盾”,张继忠与吉山一致直陈过去历次飞黄不成的病症,在于策划方案不到位,不具有可操作性。

  他们当场向县委主要领导表示,可以通过比较到位的策划让朱朝辉和吉县飞黄梦想成真,谈话当天,县委领导带走了二人有关的策划业绩资料。

  当晚,张、吉二人又一起到吉县驻太原办事处,与吉县县委书记共商飞黄事宜。

  双方态度诚恳,一致商定,由山西省农科院名优产品科技开发中心牵头策划、运筹,待正式策划研究报告及方案、建议内容成熟之际,正式签订委托及合作协议书。

三、飞黄成功,策划方案出了什么高招儿

  吉县10万人当中也不乏腰缠万贯的“百万富翁”,问题在于谁愿意把自己的钱扔出来搞这冒险的玩艺儿?

  一是提高飞黄行动的号召力、影响力,也就是解决人们在思想上的追问:到底为什么要飞黄。二是改变投资与回报的机制,也就是解决赞助人投资人在利益上的顾虑:花了钱能得到什么。

  自柯受良飞黄成功之后,以各种方式飞黄的人愈来愈多,而黄河却日益干枯,越来越千疮百孔。因此,他们将朱朝辉飞越黄河的主题确定为:“山里娃”飞越黄河救助母亲河,以此唤起人们对母亲河的关爱,对母亲河的救助。

  对于第二点,策划人则提出“让传统的捐赠行为转化投资性的受益行为”。

  他们将这份策划报告交给了吉县领导人。吉县政府代表在协议盖章时信誓旦旦地承诺,该付给策划者10万元钱报酬今后绝对是要付的。

  吉县县委书记在看完了这份策划报告后欣喜万分,很快便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重点研究策划研究报告提出的“引入市场机制,谁投资谁受益”的基本思路。

  4月24日,县委书记的门上迎来了吉县政协委员、有当地“首富”之称的刘效平。刘向书记表示:“我愿投资100万元做这桩买卖。”

  消息传出,许多人不相信这是事实。

  然而,不善言辞的刘效平确实决定:朱朝辉飞越黄河的建跑道资金他全包了。朱朝辉飞黄要买一辆8万元的本田250摩托车他也包了。日后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招待新闻记者的钱,还由他掏腰包。

  这次出资,刘效平抓住了一个巨大的商业机会:出100万元资金,100元一张的门票收入以及四面八方的赞助收入全归他所有。就是给朱朝辉买的摩托车,也是仅供“山里娃”使用,而朱朝辉并没有所有权。

  被方案牵动了心的第二家,是电视台。

  北京电视台要求独家现场直播,领导批示支持。当然,这一独家现场直播也引入了市场机制,北京电视台可向全国30个省市出卖转播权,并要赚得一大笔转播收入。

  朱朝辉成功飞越黄河,经全国100余家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现场报道、跟踪报道,朱朝辉个人无形资产估计至少在几亿元以上。

  除朱朝辉外,个人无形资产收入最多、名气最大的就是吉县县委书记了。北京一家新闻媒体称:吉县父母官是最大赢家。

  投资117万元人民币的刘效平当天也收回门票赞助等投资48万元,门票、广告赞助收入及拍卖收入都归投资人刘效平所有。

  这三人是这次飞黄的最大受益者。

  吉县更是收获甚丰。仅飞黄这一天就有1000多万元进帐,实打实地挣足了票子。据吉县领导人介绍,这份收入可列出这样一个清单:旅游性收入,即饭店、餐馆、商店方面。连吉县农民的家庭旅馆也跟着大大火了一把。一个农家小院的木板床在飞黄前一天要价狂涨到了300元。一些农民从山上牵了马、毛驴在黄河岸边供游人拍照赚“座位费”,一位老农说他的牲口在6月20日一天跑了几十趟,最后连牲口都累趴下了。

  但是,有多少人知道活动的策划人?!

  作为飞黄策划单位和策划人,他们获得了什么?飞黄成功了,按法律程序签订的“协议书”却成了空文。

四、飞黄前后,如何承诺又如何兑现

  1999年4月7日,吉县县委书记说:“协议所有内容都可行,只是

吉县太穷了,目前分文拿不出。”

  策划人表示理解和宽容。协议第六条规定了策划者的回报方式:

  1、关于有形资产评估。给吉县带来与策划相关的各种经济效益均属评估范围;通过效益评估,对方给予主要策划人15%的奖励;

  2、关于无形资产评估。通过评估,甲方获得的无形资产中以15%用于奖励主要策划人。

  1999年4月7日这一天,通过完善的法律程序,他们与吉县完成飞黄策划知识产权的全部交易过程。

  这份代表着法律尊严的飞黄策划委托书和协议书,时至今日却无人过问。

  朱朝辉飞黄之后的6月26日,策划者以传真的形式将书面付款要求及委托书、协议书传递到吉县人民政府并送吉县县委主要负责人。

  但这种比较含蓄的催款方式连续进行两次都杳无音信。

  为了讨个说法,99年10月17日,山西省农科院名优产品科技开发中心派出两名代表前往吉县面见县委主要领导人,得到的回答是:

“就凭一本策划报告,凭什么给你们10万?我们不是要理论,我们是要钱,要人民币,你们1分钱贡献都没有,凭什么给你们钱?你们的策划只有一点参谋作用,根本不起决定性作用。”

五、红红的官印:可以轻易化为一纸空文?

  4月7日,当策划人拿出被吉县县委主要领导人称其为“无价”的策划研究报告时,他们有一个原则,吉县方面不能“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至少也应在代表法律的协议内容方面做出具体确认及承诺。

  当时这份飞黄策划委托书及飞黄策划协议书在北京电视台、山西电视台、《山西经济日报》、《太原晚报》等新闻媒体的注视下正式签订,于摄像机的镜头前,吉县的代表当场盖上了吉县人民政府的公章。

历时3个月的飞黄策划研究报告分文未付就让吉县政府拿走享用了。

  从法律的意义上看,不管是法人还是自然人,只要达成了具有法律意义的契约,都要履行自己的责任,对法律负责,否则就要依据法律,受到相应的惩处,这是法律的尊严。

作为一般的公民尚且要维护法律的尊严,那么作为一级政府则更要带头维护,不然今天签署协议,明天出尔反尔,老百姓还能相信谁?

  策划人四处奔波,时间长达10个多月的辛勤劳动,包括大量金钱投入。如今,吉县出名了,朱朝辉身价数亿,而飞黄策划人不仅血本无归,而且受法律保护的飞黄策划委托书、协议书也全部变成了一纸空文。

  飞黄策划人说,“我们是从1999年元月份开始策划准备的,从当年4月7日正式签订策划委托书、飞黄策划协议书至今8个多月,我们先后为此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策划,但我们作为主要策划单位至今还没有收到咨询策划收入。”

  “作为靠出售智慧生存的策划人,作出了重要贡献得不到应有收入似乎无关紧要,但让人真正感到沉重的是我们甚至用几十年当中积累的知识、信息智慧为别人服务以后,所获得的报酬微乎其微。飞黄当天,当地农民牵着一头毛驴也赚了上千元的收入。”

  市场机制不规范,整个社会对创新的价值没有形成共识,加之法律对一些单位不讲信用缺乏必要的惩处,严重挫伤了创新创造者的积极性。知识创新不是孤立的,同时需要社会的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这个问题不解决,知识经济就无法从根本上建立,这或许是飞黄策划人遭遇带给人们的又一值得思考的问题。

  (《科技智囊》第1期钟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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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完毕,飞黄策划人高兴地举起委托书和协议书